《聖經》中譯的非凡歷程(四)
中國幅員遼闊,語言文化呈現多樣性和複雜性,為了切合福音傳播的需要,出現了不同的《聖經》譯本,各有風格,但同時也要面對神學分歧、譯經原則、各省方言等問題。因此,迫切需要一個被社會各階層能讀懂,能聽明白的《聖經》中譯版本。隨著宣教的需要,終於在1919年出版《官話和合本聖經全書》,成為《聖經》中譯的里程碑。
當年宣教士們還是覺得,文言文比較高尚,所以官話就是普通話,不過也有人相信,當時還不被看好的淺文理,一定會逐漸取代深文理的;之後,發現深文理和淺文理果然要合在一起,官話就自行開展另外的途徑。1890年,由幾個委員共同組成譯經小組,參與官話和合本聖經翻譯工作,由狄考文(Calvin Wilson Mateer, 1836-1908)作為召集人,後來狄考文年紀漸大,便由富善(Chauncey Goodrich, 1836-1925)取代。在西方宣教士這邊,最有名的就是狄考文、富善、鮑康寧(Frederick William Baller, 1852-1922)、路易士(Spencer Lewis, 1854-1939)等;而在中國的傳道人則有王宣忱、一些中文老師及有基督信仰的信徒。他們在學識方面非常豐富,不管是《聖經》原文,還是中國語文的文法、文化、風土民情、習慣等都很熟悉。可是他們中間的人事變動很多,也許因為牧師大都要宣教,做輔導,能坐下來做文字工作,特別是翻譯《聖經》,絕非易事;除了需要特強的定力、耐力,還要有專門的《聖經》語文和各方面綜合的學識。
海松